聯輔基金會申訴管道
申訴管道
2026/03/31
本會申訴管道
一、本會申訴權責部門:董事長室
二、本會申訴信箱:honest@smecf.org.tw
三、申訴人請填寫「申訴書」,若有代理人請一併填寫「申訴委任書」。
四、倘檢附資料或事證不足者,請於接獲通知後3日內補送資料,逾時恕不受理。
五、申訴內容未具真實姓名、聯絡資訊、惡意攻訐、虛偽不實、無具體申訴對象或內容者,得不受理。
六、申訴人有濫訴或誣告之事實者,按情節輕重,依相關規定懲處。
連結以下表單:
1. 申訴書
2. 申訴委任書
3. 申訴撤回書